北京国威知识产权鉴定评估中心是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下属单位,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系统从事知识产权鉴定的专业机构。入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专业机构库、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以及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国内首家通过T/CIPS001-2022知识产权鉴定管理体系认证的鉴定机构,面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鉴定及相关咨询服务。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业务岗1人,承担咨询业务工作。
三、招聘人员范围
面向符合招聘岗位及条件的社会在职人员及应届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负责各类知识产权咨询对外服务;组织人员开展知识产权咨询项目等对外咨询服务;负责知识产权咨询数据资源开发和利用。
2.任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3)全日制理工科、法律或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优先,参与过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研究者优先;
(4)英语四级以上或相应外语水平,英语六级或具有对应英语考试级别的优先;
(5)通过司法考试、专利代理师考试或知识产权师中高级职称考试者优先;
(6)具有专利审查、专利代理从业经验者优先;
(7)具备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信息搜集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抗压能力,听从项目的统一安排并较好地实施,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
符合国威中心岗位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在2026年2月14日前以“招聘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及附件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发送至bjgwjdpg@163.com邮箱,仅接收电子邮件报名,其他方式无效。请确保简历内容信息真实。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收到参加考试通知。面试阶段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发现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漏、资料上传不全、模糊不清、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以致无法及时取得联系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和聘用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和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个人档案不真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试
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的开考比例方可组织考试。若低于开考比例,将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者视情延长招聘报名时间,具体情况将按规定予以公布。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0层1009会议室。笔试、面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未获得考试资格者不发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全面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言语表达、综合分析、应变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参加笔试、面试时,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原件。面试时,可附上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文章或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综合成绩评定。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比例1:1,计算综合成绩,合格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
(四)体检和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由国威中心组织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应聘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环节中,对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国威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调查后视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衡老师010-61073454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009
版权所有 ©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ICP备
案编号:京ICP备19051072号-1